2006年10月2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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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经意的牢骚引起司法所的高度重视
尚未群体投诉 欠薪大案已了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强翎 赵惠忠

  本报讯  嘉善县开发区一家公司的40名劳动者,最近收到了一份意外的礼物——虽然工资被拖欠让人揪心,但在他们还没来得及投诉的情况下,开发区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就帮他们追回了被拖欠的薪金。司法所的线索则来自另一起劳资纠纷案中投诉者的一句牢骚话。
  9月中旬的一天上午,胡先生风尘仆仆地来到嘉善开发区司法所求助,称他在开发区某公司打工,已有两个月工资分文未得。原来,早在今年4月,胡先生就被开发区一家公司看中,聘为厂长。但干了一个月后,企业却拖着工资不肯付了,胡先生多次催讨无果后,只能离开了公司。到了8月份,公司又请胡先生回厂主持大局,并承诺支付工资,可辛辛苦苦干了一个月后,公司再次旧计重施。
  两次被骗的胡先生终于愤怒了,在一次讨薪中,他与公司老板发生了口角,并且惊动了110。尽管如此,胡先生的工资仍没有着落。这时,开发区司法所在普法宣传时发放的一张工作联系卡,引起了胡先生的注意。于是,抱着一丝希望,他找到了开发区司法所。
  听了胡先生的投诉,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上了这家公司的老板。半个小时后,老板来到司法所。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,老板表示,同意支付拖欠胡先生两个月工资共8000元,扣除借支和部分违约金后,一次性支付6500元。胡先生表示认可,双方当场签订了工资支付及工作交接协议。
  第二天上午,胡先生如约来到司法所办理了交接手续,并拿到了久拖不得的工钱。本以为案件就此了结了,谁知,胡先生一句不经意的牢骚,引起了细心的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关注——“这家公司里,工资被拖欠的不止我一个”。
  难道司法所调解解决的只是冰山一角?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防止群体性纠纷的发生,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找来了公司老板,协商其他员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。看着工作人员严肃的表情,自知再也隐瞒不过的老板,终于承认了自己的不法行为,并表示愿意一次性支付。
  公司老板答应结清工资的那天,有10多名工人来到司法所,称未领到工资,而此时,大家左等右等,老板却没了踪影。不会是又反悔了吧?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拨通了老板的电话。原来老板赶到外地去筹款,现在正在赶回嘉善的途中。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,上到厂长胡先生,下到普通员工,40名被拖欠薪水的劳动者,最终全都领到了自己的血汗钱。